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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結晶退火與消除應力退火的區(qū)別
金屬經過冷變形后的金屬加熱到再結晶溫度以上,保持適當時間。使形變晶粒重新轉變?yōu)榫鶆虻牡容S晶粒,以消除形變強化和殘余應力的熱處理工藝,稱為再結晶退火。再結晶退火的目的是消除冷作硬化,提高延展性(塑性),改善切削性能及壓延成型寧能。
金屬再結晶退火在高于再結晶溫度下進行。再結晶溫度隨著合金成分及冷塑性變形量而有所變化。為產生再結晶所需的最小變形量稱為臨界變形量。鋼的臨界變形量為6%-10%。再結晶溫度隨變形量增加而降低,到一定值時不再變化。純金屬的再結晶溫度:鐵為450攝氏度,銅為270攝氏度,鋁為100攝氏度。一般鋼材再結晶退火溫度為650-700攝氏度,銅合金為600-700攝氏度,鋁合金為350-400攝氏度。
為了去除由于形變加工、鍛造、焊接機等所引起的及逐漸內存在的殘余應力(但不引起組織的變化)而進行的退火,稱為去應力退火,由于材料成分、加工方法、內應力大小及分布不同,以及去除程度的不同,去應力退貨的加熱溫度范圍很寬,應根據具體情況決定。例如低碳結構鋼熱鍛后,如硬度不高,適于切削加工,可不進行正火,而在500攝氏度左右進行去應力退火;河南超鋒電氣設備有限公司中碳結構鋼為避免調質時的淬火變形,需在切削加工或最終熱處理前進行500-650攝氏度的去應力退火;對切削加工量大,刀頭復雜而有要求太嚴格的刀具的、模具等,在粗加工及半精加工之間,淬火之前,常進行600-700攝氏度、2-4h的去應力退火;對經過索氏體化處理的彈簧鋼絲,在盤制成彈簧后,雖不經淬火回火處理,但應進行去應力退火,以防止制成成品后因應力狀態(tài)改變產生變形,常用溫度一般為250-350攝氏度,此時還可產生時效作用,使強度有所提高。鑄件由于鑄造應力的存在,可能發(fā)生幾何形狀不穩(wěn)定,甚至開裂;尤其在機械加工后,由于應力平衡的破壞,常會造成變形超差,使工件報廢,因此各類鑄件在機械加工前應進行消除應力處理。鋼鑄件去應力退火溫度不應太高,否則造成珠光體的石墨化。去應力退火后,均應緩慢冷卻,以免產生新的應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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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簽: 高頻加熱技術